谷村
词条描述: 河南省南乐县元村镇下辖行政村 详细内容:
词条描述: 河南省南乐县元村镇下辖行政村
详细内容: 谷村作为唐代昌乐县治所在地,其行政中心地位始于唐武德六年(623年)县城北迁至此的历史变革。现隶属河南省濮阳市南乐县元村镇,邮政编码为457403,基层自治组织为南乐县元村镇谷村村民委员会,法定代表人为付军波。该村在基层治理领域创新实施监督举报箱全覆盖制度,2022年入选南乐县纪委监委基层监督典型案例,通过拓宽群众诉求渠道有效解决村务管理问题。村内设有谷村小学(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郭振武)等基础教育设施,户籍居民付鸿飞因见义勇为事迹被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