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这种犯罪是行为人打着司法机关的幌子,企图陷害无辜的人。
回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根据第二百四十三条和第十七条的规定,诬告陷害罪的主体是任何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即属于一般主体。但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诬告陷害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诬告陷害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也可由政府收容教育。”刑罚只适用于诬告陷害罪的既遂,而诬告陷害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则在刑法总则中规定。因此,讨论对诬告陷害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的处罚,必须结合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
答:诬陷未达到法定年龄或者无辨认或者控制犯罪能力的人,属于客体,不能实施,仍构成诬告陷害罪。最后,由于本罪是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罪”一章中规定的,所以诬告自己犯罪不构成犯罪。
答案:2。诬告陷害罪和诽谤罪有什么区别?1.“捏造事实”则不同。诬告陷害罪捏造“犯罪事实”,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而诽谤罪则捏造足够的事实“损害他人人格、名誉”。2.传播和报道的对象是不同的。诬告向政府机关和有关部门举报,诽谤则在公共场合传播或传播给第三方。3.主观意图不同。诬告陷害的意图是使他人受到刑事处罚,诽谤的意图是损害他人的人格和名誉。4.不同的调查方式。诬告陷害罪是公诉案件,诽谤罪一般是自诉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影响国家利益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