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侮辱诽谤一定是特定的人。如果是单纯的辱骂,没有指向特定的人或者特定的一类人,那么就没有受害人,自然也就不存在侵犯名誉权的问题。3.侮辱诽谤行为为第三者所知。网络具有公共空间的属性,很容易让第三方看到网络上的言论。如果在网络上辱骂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需要承担名誉侵权责任。
回答:诽谤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是指故意捏造、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
答:对于名誉侵权,无论是侮辱还是诽谤,无论是事实还是捏造,一般都是起诉名誉侵权最简单有效的方式;侮辱诽谤情节特别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涉及犯罪。这时候警察管不了,受害人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只有在侮辱诽谤“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况下才能被起诉,公安机关才能刑事立案,这种情况很少见。如果行为人发布的信息或发表的言论真实客观,不含有侮辱性内容,即使受害人认为自己的名誉受到了损害,也不构成侵犯名誉权。
答:构成诽谤罪的诽谤罪必须情节严重,而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诽谤罪必须限定在不够刑事处罚的范围内。民事侵犯名誉权不仅比诽谤罪和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诽谤罪违法性小,而且有以下区别:(1)诽谤罪必须散布捏造和虚假的事实。如果客观分布事实,虽有损他人人格、名誉,但不构成诽谤罪。而名誉侵权,即使内容属实,属于诽谤罪,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开宣传的,宣传就会损害他人的人格和名誉,也可以构成名誉侵权。甚至事实越真实,侵权越严重。比如为了损害他人名誉而泄露他人隐私,越是现实,其侵权性质就越恶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