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蒙,荷西
人名。他是美国着名的舞者、编舞家和教师,1908 年生于墨西哥,八岁移民美国。大学修习美术,看了德国现代舞蹈家哈罗德.克罗伊兹柏格(Harald Kreutzberg)的表演深受感动,于是到韩福瑞-魏德曼舞团(Humphrey-Weidman Group)学习现代舞,在1930-1940年成为这个舞团的主要舞者。此外还跟葛兰姆(Martha Graham)舞团的舞者梅.欧丹那(May O´donnell),有过数年的旅行表演。1942 年跟曾与丹尼萧恩舞团(Denishawn)、韩福瑞-魏德曼舞团、玛莎.葛兰姆舞团(Martha Graham Dance Company)合作过的钢琴家与舞蹈服装设计师宝琳.劳伦斯(Pauline Lawrence)结婚。1947 年创立荷西.李蒙舞团(José Limón Company),同时邀请他的老师韩福瑞担任该团的编舞家和艺术指导,该团旋即成为美国杰出的现代舞团,并培养出露丝.柯瑞尔(Ruth Currier)、宝琳.柯纳(Pauline Koner)、贝蒂.琼斯(Betty Jones)、鲁卡斯.郝凡(Lucas Hoving)等优秀的现代舞者、教育家和编舞家。李蒙更以韩福瑞的技巧体系为基础,发展出属于自己的技巧体系。此外他也在茱丽亚学校(Juilliard School)舞蹈系、康乃狄克学院暑期舞蹈节担任教学工作。1965年撰写了《美国式现代舞》(□An American Accent´ to The Modern Dance)是西方现代舞历史中重要的一份文献。他自1931年开始编舞以来创作七十多首作品,其部分的代表作品有:《摩尔人的孔雀舞》(The Moor´s Pavane, 1949)、《马林奇》(La Malinche, 1949)、《流浪者》(The Exiles, 1950)、《背叛者》(The Traitor, 1954)、《曾几何时》(There is a Time, 1956)、《琼斯皇帝》(Emperor Jones, 1956)、《小弥撒曲》(Missa Brevis, 1958)、《我,奥德修斯》(I, Odysseus, 1962)、《卡洛塔》(Carlota, 1972)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