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劳动仲裁时效的中断,是指在仲裁时效进行中,因法定事由的发生而阻碍时效的进行,致使以前经过的时效期间全部归于无效,从中断时起,劳动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规定,导致仲裁时效中断的原因有: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以及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等。
答:《劳动法》关于仲裁时效 规定 于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 提出书面申请。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 劳动报酬 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答: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 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没有证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对证据材料的要求根据申请人的身份不同有一定区别。 如果不能提供充足的证据,会影响裁判的最终结果,但法律并没有因证据不足而剥夺申请劳动仲裁的权利。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交的如下材料:
答:由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处于弱势,即便知道自己的劳动报酬被拖欠,往往也会为了维持劳动关系而委曲求全。 如果直接适用1年的仲裁时效并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不利于保护劳动者利益,因此,法律针对拖欠劳动报酬案件的时效作出了特别规定,即劳动者凡是追讨工资的,包括加班费、奖金、津贴等各种形式的劳动报酬,其仲裁时效均不受1年时效期间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