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前者享受国家工资,专门为 法律援助对象 提供免费 法律服务 的,后者是自谋生路,为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的。 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不得办理非援助案件,不得向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不得向受授者收取钱物。
答:另外,还有一些社会团体及机关法律援助中心,通常有大学院校设立的法律援助中心、妇联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律援助 中心 、工会的设立的法律援助中心等等,社会公益机构举办的具公益性质的中心,这些也是不能收费的。 这些社会法律援助中心都是受 司法局 设立的法律援助中心指导,社会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由属非律师身份的法律学者、法律专家或其法律工作者组成。
答:第五条 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 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者安排人员为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第六条 律师应当依照 律师法 和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依法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接受律师协会和司法行政部门的监督。
答:推荐大家打国家免费的法律援助电话寻求帮助。 “12348”是市、区县司法局及法律援助中心面向广大市民群众的法律咨询专用电话,它接受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配合调处民间纠纷,及时反映群众的法律需求信息,指导和接受法律援助申请,维护贫弱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 短号中“48”取“司法”之谐音,寓意寻求法律服务,调解民间纠纷请找司法行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