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在不同城市,关于首套房的认定有以下三种情况的区分: 意思是不管购房者有没有贷款记录,只要购房者证明其名下无房,就可以按照首套房认定,如果购房者名下已经有一套房,则无论是否贷款,贷款有没有还清,再买房都会按照二套房来认定。 银行办理贷款时,不会考虑购房者的历史贷款记录。
答:所谓的“首套房”得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买房人年满18周岁;买的房子是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是享受契税税率1%的优惠);购房人名下没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购买的住房。 不过与父母一起购买的、按照房改政策购买的、通过继承遗产或拆迁安置获得的住房除外。 2014年9月30日, 中国人民银行 正式发布《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1] 2014年9月22日,下午福州市政府网站发布房地产新政策,房贷余额还清算首套房,四大行也将对首套房的认定标准作出调整,将“房贷还清算首套房”。 记者向央行以及四大行求证,但未获答复 [2] 。
答:1、首付比例更低。 比如首套房首付比例是房价的30%,那么二套房首付比例至少是房价的40%。 2、贷款利率更优惠。 现在大多数城市中,首套房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10%,而二套房贷款利率则为基准利率上浮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