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公房出售过程中,“补贴”的最大受益者是有权得到大面积住房又有权确定公房售价P0的人,最大受损者是付出了多年、十几年乃至几十年的劳动时间而最后无公房可购或只购得很小面积的人。 公房出售“补贴”,是否就是这两类人之间的 转移支付 ?
答:一般认为,房改以后,政府依然在对住房建设进行“补贴”, 经济适用住房 ( 安居房 )建设补贴最为典型。 可见的“补贴”有: 土地出让金 和部分税费的减免。 我认为这种观点不完全成立。
答:发放住房补贴 的基本形式有:一次性住房补贴、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等三种形式。 (1)一次性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无房的老职工,在职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2)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方式,按一般职工住房面积标准,逐步发放基本补贴,各级干部与一般职工因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形成的差额,在 购房 时一次性发放。
答:如果国家在总量上未给予住房补贴,部分职工在公房购买过程中所享用的“补贴”就来自于其他职工劳动力价值的损失。 该“补贴”实质上是职工劳动力价值的一种不公平转移。 公房出售过程中,“补贴”的最大受益者是有权得到大面积住房又有权确定公房售价P0的人,最大受损者是付出了多年、十几年乃至几十年的劳动时间而最后无公房可购或只购得很小面积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