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设区的市,即设立市辖区的非直辖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将直辖市以外的市分为“设区的市”与“不设区的市”,其中设区的市与地级市概念类似,但有所不同设区的市即设立市辖区的市,全国绝大部分的地级市都设有市辖区。 但是也有几个地级市是没有设立市辖区的,如广东省中山市、东莞市,甘肃省嘉峪关市,海南省儋州市就是没有设立市辖区的地级市,这部分地级市下辖行政建制为乡级行政区,不是“设区的市”。
答:设了区的地级市叫设区的市。 早前被单独提出来可以下设区、县,行使立法权的地级市叫较大的市,实际上已经被设区的市完全替代了。 较大的市一定是设区的市,也一定是地级市;设区的市包括了全部较大的市,而且全部都是地级市;地级市不全是设区的市和较大的市。
答:设区的市与较大的市是包括与被包括的关系,设区的市包括了所有较大的市,较大的市是设区的市的一部分。
答:其中直辖市单列,不与市做比; 设区的市与不设区的市,最大的区别在于 人大代表的选举方式(见第五条),前者是间接选举,也就是由下一级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而不设区的市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当然,除了几个特例以外,设区的市一般均为正厅级架构(部分可以高配副部级架构),不设区的市一般为正处级架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