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打开“待确认”状态的专项附加扣除,核对信息;如有修改或删除,可以点击“修改”或删除处理,信息确认后点击“一键确认”。 如下图 注意 :如有“已失效”状态的信息,则需先删除之后才能点击“一键确认”。 点击“一键确认”后,信息则提交成功。 不需要重复确认,否则之前确认的信息会显示已作废,系统会以最新确认的信息为准。 如下图。 用户可以在确认之后在APP中点击首页-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选择扣除年度“2021”-查看已提交的信息,如有变动可以选择作废或修改。 2021年需要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操作步骤。 如2021年不再申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点击“待确认”状态的赡养老人信息,点击“删除”,再点击“一键确认”。 如下图: 比如2021年新增子女教育扣除,需要申报填写。
答:先按情形(1)步骤确认之前申报的其他不需修改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选择扣除年度,点击相应的扣除项目进行填报。 注意 :如有“已失效”状态的信息,则需先删除之后才能点击“一键确认”。 直接选择扣除年度,点击相应的扣除项目填报即可。 如果未能及时关注、修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能会对明年继续享受政策带来一定影响。 比如,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发生变化而不进行修改、仍按原条件在明年继续享受,可能影响纳税信用。
答: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需注意什么? 一起往下看↓↓↓ 为什么要进行信息确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第九条的规定: 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 。 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答:周六,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是将个人经常发生的主要所得项目纳入综合征税范围。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