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中国第一部刑法的颁布时间是1979年7月1日,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现行的刑法是在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1997年3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三号公布 、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 2
答:十五、本修正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背景: 我国刑法中现有68个 死刑 罪名,2011年5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 》施行后,我国的死刑罪名将减至55个。 保留死刑、严格适用是我国长期以来的刑事政策,但修改法律明确减少死刑罪名,这是1979年新中国刑法颁布以来的第一次,凸显了对生命的尊重和对人权的保障。 通过的刑法修正案 (八)取消了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占我国刑法死刑罪名的近五分之一。
答:2.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新刑法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新刑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的,适用新刑法。 3.对司法解释的效力,司法解释本身认为适用从就兼从轻原则。
答:民族自治地方 不能全部适用本刑法规定的,可以由自治区或者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特点和本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制定变通或者补充的规定,报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批准施行。 3.刑法施行后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特别刑法的规定。 4.依据 香港 特别行政区 、 澳门 特别行政区 基本法 的例外规定,我国刑法的效力不及于港澳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