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出于不同目的,高校与教师签订的聘用合同存在期限过短或过长的现象。 短则有2年和3年,长则有8年和10年。
答:在编教师,如果教师是聘用制的,是需要签订聘用合同的的。 一、随着2008年新的劳动法的出台,以前的事业单位聘用的员工以及临聘的工作人员也是适用劳动法保护和调整的。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 (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一,教师的编制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待遇。 但实际操作中,因各地区经济水平发展不同,有些地方教育系统在缴交社保方面只缴交部分,不缴交生育保险和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并轨,有望解决这个问题。
答:教师与教育局签订应聘合同是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的约定。 第二,工作的年限。 第三,工资的数额,以及其他福利待遇的内容。 第四,合同到期后的续签问题。 第五,违约责任的规定。
答:借由高校教师间的交流吐槽和聘用合同纠纷的生效判决书,我们梳理发现,高校聘用合同至少潜藏着以下十大陷阱,将给教师的晋升发展和离职择业制造极大的障碍,应当在签订之时多加防范。 聘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的起止时间,例如从2020年7月10日至2028年7月10,而是使用“为期8年”或“为期至少8年”等表述。 尤其在“至少8年”的表述中,“至少”是一个语意含糊且容易被人事部门操纵解释的词语。 甚至在有的司法裁决中,“至少8年”中的“至少”被判定为“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从而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来判决,8年合同期满才是教师解除聘用合同的条件。 出于不同目的,高校与教师签订的聘用合同存在期限过短或过长的现象。 短则有2年和3年,长则有8年和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