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民族学校,要从少数民族学生实际出发,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统一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同时要研究民族学生在学习、思想感情、意志性格、智力发展、兴趣爱好、体质和发育等方面的特点,要根据他们的特点进行教育。 对少数民族学生,要经常进行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教育,提高他们的社会主义觉悟,加强各民族之间的团结互助,培养共同为搞好民族地区的社会主义建设,为整个国家的繁荣昌盛而奋斗的思想感情。
答:有的少数民族的普通教育已相当或接近于汉族的平均水平, 师范教育 、中等专业教育、高等教育也有了一定的发展,已初步形成本民族的教育体系,如朝鲜族、壮族、维吾尔族、蒙古族等。 有的少数民族的中小学教育也已发展到一定程度,并开始发展中、高等专业教育,但还没有形成完整的教育体系。
答:少数民族教育十分落后,除 朝鲜族 、 蒙古族 、 维吾尔族 、 哈萨克族 、 壮族 、 藏族 等几个少数民族有一定的教育基础外,有些少数民族甚至还处于刻木和结绳记事的原始状态。 绝大多数少数民族的人民群众是 文盲 。
答:各民族自治地区、在有少数民族的地方,都积极恢复和发展民族教育,并根据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需要,结合各自的特点,规定和采取了许多有利于发展民族教育的措施。 少数民族地区在大力普及 初等教育 的同时,发展普通 中学教育 、 中等专业教育 和 高等教育 ;注意吸收少数民族学生;加强民族重点中小学、 民族师范学校、 民族学院、高等院校附设的民族班的建设;在高寒地区、牧区、边境地区举办适合这些地区特点的寄宿制学校;加强民族语文 教材 和民族师资队伍的建设等;在培养少数民族各种人才的工作上开创了新局面。 1982年,中国各级学校中,少数民族学生在校人数已达1016.49万人,比1951年的990745人增长10倍。 其中,小学生增长 9倍;普通中学学生增长44倍;高等学校学生增长27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