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从依法纳税角度讲,增值税销项与进项之间,没有任何依存关系。 销项是因为销售行为导致的,进项是采购时支付的并且要取得合法的抵扣凭证。 所以,二者各是各的原因,井水不犯河水。 所以,面对销项,不应该质疑有没有进项,而应该质疑,这个销项是不是“假的”。 会计门口中的销项,是指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上面的销项,如果有真实的交易,这就是“本该就有销项”,无论有没有进项,都是本该就有销项;如果没有真实交易,这就是“虚开发票”,不论有没有进项,都是虚开发票。 所以,从依法纳税的角度讲,你只需要关心发票背后的业务是不是真实的就行了,进一步讲,你要需要关心,发票背后的业务会不会被税务“用证据证明”是假的。
答:如果一个企业没有取得进项发票的话,实际这是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没有凭证,增值税3%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就是说,增值税依法申报纳税销售商品、劳务、服务收入的3%,季度不超9万暂免! 所以,这个进项发票还是很重要的,可以少缴或者不缴企业所得税,没有不行。 和小规模纳税人唯一的区别,就是合法的进项抵扣发票,可以冲减增值税销项税额,没有进项发票,企业所得税不答应,增值税更不答应。 而涉税风险,经常要说到的是虚开增值税发票,这是很严重的,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要处5万以上和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增值税中列计进项税额的发票叫做进项发票。 纳税人 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答:企业没有进项税,且没有存货,或存货较少,那么首先会联想到企业是否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则问题就非常严重了,不仅企业要受到相应的经济处罚,相关责任人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另外金税三期上线后,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乃至涉税行为进行全方位的监控,同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方面需要同时满足“四流合一”的要求,否则视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如果企业只有销项发票、没有进项发票,会有什么后果? 如果企业只有销项发票、没有进项发票,会有什么后果? 一般纳税人企业如果只开销项税发票,却收不到进项税发票,不仅多交税金,还会增加企业的运行成本,以及引起税务机关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