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987年6月12日至26日, 联合国 在 维也纳 召开由138个国家的3000多名代表参加的麻醉品滥用和非法贩运问题部长级会议,会议提出了“爱生命,不 吸毒 ”的口号。 与会代表一致同意6月26日定为“国际禁毒日”,以引起世界各国对 毒品 问题的重视,同时号召全球人民共同来解决及宣传毒品问题。 [2] 每年的“6.26”国际禁毒日前后,各级政府都会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及其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禁毒宣传活动。 [3] 1946年2月16日,联合国 麻醉药品 司在日内瓦成立;同日, 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 (以下简称“经社理事会”)麻醉药品委员会成立。 [4] 1973年3月,联合国麻醉品滥用管制基金成立。
答:每年的“6.26”国际禁毒日前后,各级政府都会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及其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禁毒宣传活动。 [3] 1946年2月16日,联合国 麻醉药品 司在日内瓦成立;同日, 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 (以下简称“经社理事会”)麻醉药品委员会成立。
答: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禁毒的《政治宣言》和《全球行动纲领》,宣布1991至2000年为联合国禁毒十年。 《政治宣言》认为,非法麻醉品和精神药物对世界上所有的国家都构成严重危险,各国在今后的十年中应采取协调一致的行动与毒品作斗争。 《宣言》指出,在扩大取缔非法麻醉品和精神药物的国际合作范围的同时,应严格遵守各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以及不干涉别国内政的原则。 《宣言》敦促国际社会加强反对毒品的教育和宣传,呼吁美国等主要毒品消费国减少非法毒品的消费,要求一些国家逐步消除毒品的种植和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