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第216条(二)的规定: 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主要股东股份公司股权控人增持计划
实控人大股东股东第一大股东公司控股股东第二大股东原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其控股股东拟向一致行动人母公司与控股股东二股东关于控股股东董事长全资子公司第三大股东控股子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