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书体之一种。又称正书、真书、正楷。由隶书演变而成。以形体方正,笔画平直,可作楷模,故名楷书。始于东汉,通行至今。
唐以前,楷书亦兼指八分书与隶书。《法书要录》卷七引唐张怀瓘《书断·八分》:“﹝八分﹞本谓之楷书。楷者,法也,式也,模也。”唐白居易《游悟真寺》诗:“素屏有楷书,墨色如新乾。”明瞿佑《归田诗话·虞伯生草诏》:“﹝虞伯生﹞两目由是丧明,不復能楷书。”章炳麟《新方言·释言》:“今人言楷书,皆知其义为楷法。”
指楷书吏。
宋沉括《梦溪笔谈·故事二》:“中书检正官,不置吏人,每房给楷书一人録净而已。”宋马永卿《嬾真子》卷一:“唐秘书省吏凡六十七人,典书四人、楷书十人、令史四人、书令史九人。”
楷体行楷正楷大楷工楷
行书小楷草书行草隶书篆书章草书法行楷书硬笔瘦金体魏碑欧体狂草行楷花鸟画行草书榜书山水画小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