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谁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只有自然人可以主张,法人和社会组织无权主张。《民法典》第1183条规定:“侵害自然人的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害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A:而且由于我国是民族文化,非常重视社会传统,受害人在贞操权受到侵害时所遭受的精神损害往往是巨大的,实践中也有过关于贞操权的判决。其次,法律没有规定违约责任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在违约行为中,必然会给对方造成一定的精神痛苦,所以允许对方获得精神损害赔偿也是法律的基本价值。
回答:在民事诉讼中可以以物质损害为基础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这显然是不合理的,但在与之并列的刑事诉讼中却不能予以否定支持。其次,不允许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完全违背了法律的功能和目的。
答:为了维护我国民事立法归责原则体系的统一性和完整性,对于这种危害行为造成的精神损害,应当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追究赔偿责任,而不能适用其他责任原则。其次,在侵犯物质性人格权的案件中,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都有其适用范围,即人身损害案件中的精神损害赔偿。这主要是因为在这类侵权中,造成精神损害的行为不仅包括一般侵权,还包括特殊侵权,甚至包括双方对损害后果都没有过错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