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原始票据应合法合规,报销人应对其提供票据的真实性负责;票据的抬头必须为“上海交通大学”或“上海交大”。 (二)原始票据使用范围与内容不符的、内容不完整 (如无数量、单价、金额和经济业务内容)的、金额大小写不一致的、挖补、涂改、虚假的原始票据一律不予报销。 (三)取得的原始票据应在开具日期起一年内报销完毕,过期票据不予报销。 (四)票据内容应与教学、公务、科研活动具有相关性,不得将无关的支出在学校经费中列支。 严禁虚构经济业务或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票据套取资金。 娱乐、康体、烟酒、消费卡(券)等支出不予报销。 (一)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可以使用现金支付;超过1,000元(含)的支出,应通过学校银行转账、公务卡支付或网上银行支付。
答:第十四条 会议费支出应严格执行《上海交通大学会议费管理暂行办法》,会议住宿费、伙食费和其他费用(其他费用指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等)在综合定额内报销;因特殊原因超范围超标准支出的应说明情况,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予以报销;会议经费原则上应一次性结算,并以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支付相关款项。 第十五条 差旅费支出应严格执行《上海交通大学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出差的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一般按标准报销;因特殊原因超范围超标准支出的应说明情况,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予以报销;在出差结束三个月内,应及时办理差旅费报销手续;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应连同差旅费同时报销,原则上事后不得补报。
答:2. 上海交通大学预约报销单须分别由经办人、验收人签字,并经中心领导核签。 3. 对于发票、收据手续不完备、内容不完整、不合法、有涂改现象,不按规定填写报销凭证的,不予报销。 4. 由学生代老师办理报销业务的,原则上不予报销;抬头为“个人”的票据不得报销。
答:纳税人名称/户名:上海交通大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5X0 银行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