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2011年末,安平镇辖区总人口5.02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5000人,城镇化率29.9%。 总人口中,男性26108人,占52%;女性24096人,占48%;18岁以下11509人,占22.9%;18—35岁14694人,占29.3%;35—60岁以上16439人,占32.7%;60岁以上7562人,占15.1%。
答:安平镇的主要自然灾害有旱涝、霜冻、风灾等。 1998年8月和2005年5月曾发生两次特大洪灾。 [4] 安平镇境内探明地下矿藏有煤、铁、锰、石膏、硅石、石灰石等10余种,其中煤储量1亿余吨。
答:截至2019年末,安平镇有25个工业企业,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的超市或综合商店14个。 [2] 2011年,安平镇有耕地面积3.1万亩,人均0.6亩。 安平镇以种植水稻、土米、蔬菜为主。
答:2011年,安平镇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121户,人数1658人;农村医疗救助274人次;农村五保供养305户,人数314人;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404人。 [1] 2011年末,安平镇有邮政网点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