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汉字部首表》是在1983年发布的《汉字统一部首表(草案)》的基础上制定的。 制定过程中广泛征求了语言文字专家及使用者的意见,充分考虑了辞书编纂的现状和需求,并依照现行的语言文字标准,在主部首和附形部首的确立、部首排序、部首表的使用规则等方面做了适当的调整和补充,使部首表更具科学性和实用性。
答:汉字部首一般位置是在字的上、下、左、右、外。 如: 查同学的“同”,部首在外,查“冂”部。 汉字的一般位置上没有部首,就看中坐;若中坐没有,再看左上角。 如: 查疑难的“疑”,部首在左上角,查“匕”部。
答:所有汉字势必分类在某个部首中。 部首的概念由东汉文字学家许慎于公元100年(永元12年)所著之《说文解字》所创,从此字书一般使用部首作为汉字的检字方式。 在汉语字典里有两种性质不同的部首:一种是文字学原则的部首,它严格依照六书体系,只有同一意符的字才可隶属同一部首。
答:按部首查字是利用汉字的部首及笔画数来查字,多用于知道字形、不知道读音和释义的情况下用此种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