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除斥期间,又称“预定期间”、“预备期间”,是指法律规定的某种民事权利有效存续的期间。
答:除斥期间可以分为法定除斥期间和约定除斥期间。 前者由法律直接规定,后者允许当事人根据法律自行约定。 甚至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可以由一方向对方单方提出一合理期限。 例如,中国《合同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答: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都是以一定事实状态的存在和一定期间的经过为条件而发生的一定的法律后果,都属于法律事件。 其目的都在于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以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 但二者又存在诸多不同,只有认识两者的区别,才能更好地认识除斥期间的性质。
答:一、民法典的除斥期间是什么. 除斥期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 第一百九十九条 【除斥期间】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 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 ...